
2026年第4期《清史研究》发表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吴族勇的学术论文《清代荆沔四卫跨省解运漕粮研究》。
文章指出,清初战乱频仍,湖南漕运卫所旗丁、漕船失额严重,为保证漕运的稳定,由湖北荆州、荆州左、荆州右、沔阳四卫跨省解运湖南漕粮。荆沔四卫虽解运湖南漕粮,由湖南粮道管辖,但运漕开支仍在本卫帮军和旗丁家族中进行分摊。清中叶以来,漕运屯田失额严重,通过实施屯田回赎的措施,湖南粮道维持了对四卫的有效管理。咸丰以后,内河漕运体制逐渐瓦解,四卫旗丁不再解运漕粮,但仍承担耕种屯田、缴纳屯饷的差役。光绪末年,在湖广总督张之洞的推动下,湘鄂两省漕运卫所军丁通过缴纳契税的方式,将屯田赎买为民地,荆沔四卫跨省解运漕粮的体制才彻底结束。
详见《清史研究》2026年第4期,作者系重庆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助理研究员。
全文详见:清代荆沔四卫跨省解运漕粮研究